Aftertaste: 送舊迎新

星島「生活起義」欄目編輯 Jan Wong 出席春季以物換物會後感

剛參與一個很有意思的以物換物活動。

活動在下午進行,我卻晚了起床,時間無多,想著匆匆拾幾本書就走,怎料在短短半小時裏,我竟然搬出大量物品,抽起來是重重的一大袋,當中不乏買後至今還沒拆封的一手物品──我的想法是,買了那麼久仍沒有碰過,將來大概也不會碰了,趁著還有價值,現在送給人較好。如果給真正珍惜和欣賞它們的下一任物主相中帶走,總好過囤積我家有待塵封。

我也刻意沒有拆封,一來顯示它們都是「新」品,讓下一手用得放心,二來憑藉膠套上貼著的標籤,讓售賣商店、價錢都給記下來,猶如出生紙般讓人知悉其底蘊──每件舊物,都應該有它的歷史。

由於趕往另一場節目,我在以物換物會逗留不久就離去,換來的物品有手帶、錢包、藤籃、多合一棋類等等,全都是新簇簇的,想來大家都跟我的想法一樣,希望送出有用而新淨的舊物。

事實上,跟出售對自己來說已沒了價值的二手物品,或索性丟棄廢物的原則不同,以物換物的情況是,你拿出來的東西應該是可用的,或許至少在別人眼中是有用的,就像聖誕節派對中交換禮物一樣,除非是惡作劇,你總不會贈予「唔等使」的物件給朋友吧?

問題來了,怎麼買了那麼久卻沒有使用?不使用的話買來幹嗎?現今的消費模式,有時候真的叫我們連對自己也倒反胃。

活動中也看見不少人接受電視台訪問,如果我是那位記者,大概會問:「最希望被換走但沒帶來(或不能帶來)的物件是甚麼?」而我心目中比較浪漫的答案,是「舊情人」。這當然不是指舊情人如同垃圾用完即棄,而是,根據應該交換有用物品的大原則,換走舊情人,證明他/她是好東西,只是不合自己用而已,盼望他/她明花有主得到欣賞,這是最好的祝福。

慢著,想送舊迎新換來新情人?以物換物會,可不是「等價交換」的消費場所啊!

Leave a comment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

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.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.